红网时刻常德11月27日讯(通讯员 刘金伟)最近,安乡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肖某文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这是安乡县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法院联手打击“老赖”的第一起案件,起到了一定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一些“老赖”起到了一定的震摄作用。
2010年期间,肖汉文先后收购了16户农户棉花,并出具了35247元的棉花收购凭证。之后,16户农民后多次向肖汉文催讨棉花款,但肖汉文已各种理由拒不支付。2014年2月18日,16户农民向安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5月10日,安乡县人民法院以(2014)安民初字第186-201号判处肖汉文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16户农民所欠35247元。但肖汉文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一直不履行判决义务。直到2018年1月31日,才陆续偿还16户农户棉花款。
安乡县人民公安局于2018年5月8日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2018年6月11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以肖汉文涉嫌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安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 刘金伟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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