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1月27日讯(通讯员 潘佳)最近,安乡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将李某、杨某、严某批准逮捕。
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份,李某、杨某、严某及其另外七人一起联营经营安乡小鱼市场,李某、杨某、严某等十人共同签订了一份《安乡县水产收购销售运行协议》,此协议明确规定以李某、杨某、严某三人主管一切事务,联营期间李某负责收鱼、卖鱼,决定收进、卖出的鱼价;杨某负责市场管理;严某负责记账、算账,其他七人负责收鱼后送到李某处集中销售。李某、杨某、严某以收取多人押金,跟踪、巡逻、守候,口头威胁及殴打多种方式对多人多次进行强迫交易,非法获利二十余万元。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潘佳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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