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1月20日讯(通讯员 段娇)安乡一男子因失恋醉酒驾车撞倒路边行人,被安乡县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移送起诉。最近,安乡县人民法院判处廖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李某有一女友,因喝酒成瘾又不听女友好言相劝被迫分手,哪知李某还不觉醒,最终酿成大祸。
今年10月间,李某醉酒后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从安乡县某乡镇出发,准备驶往深柳镇。当车由东往西行驶至安乡县深柳镇加油站路段时,因李某醉酒后疏忽大意且在夜间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致使其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撞到前方同方向步行的张某,王某,造成张某,王某受伤,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李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县交警大队民警于当晚对被告人李某的血液进行了乙醇定性定量检测,结果为:被告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4.9mg/100ml,为醉酒驾驶。
到案后,鉴于李某如实的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赔偿被害人护理费59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 段娇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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