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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参保缴费10月1日开始

■缴费截止12月31日 新标准每人220元

红网时刻9月28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姜美蓉 通讯员 曹又丹)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处获悉,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于10月1日正式启动,此次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220元每人。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则要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对在户籍地外统筹区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后不以户为单位重复参保。

此外,对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也进一步明确: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全额资助;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50%,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对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区县(市)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给予50%以上的资助。

据悉,今年的集中缴费期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可自明年1月1日起享受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姜美蓉 曹又丹

编辑:朱志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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