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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抓我的来 桃源一男子伤人后挑衅公安机关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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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布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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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拘留。

红网时刻常德9月5日讯(通讯员 熊飞)9月2日晚,常德市桃源县公安局漆河派出所的民警蜀黍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回家了,要抓我滴只来不慌你!”

面对如此挑衅,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此条消息是向某(男,19岁,三阳港镇人)发的,2018年7月20日,在漆河镇某网吧前,向某持刀将文某划伤后逃跑。后向某经多方打听,得知文某并没受多大伤害,便以为自己不用负责任了。9月2日回家后,向某以为派出所不会抓他,就发了此条消息。

查清情况后,民警立即动手展开抓捕,9月3日,向某被县局图侦中队民警成功抓获,并移交漆河派出所。

目前,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将向某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红网时刻常德站

作者:熊飞

编辑:郑江晖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18/09/05/450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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