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31日综合(常德晚报讯记者 罗勇 通讯员 伍胜) 近日,市房管局对常德市湘拓实业有限公司违规预售一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7月下旬,市房管局执法大队在对城区房地产市场巡查时,发现由常德市湘拓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御泽园项目(二期)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公开对外销售。经查明,该项目于2014年动工建设,至市房管局2018年7月26日立案调查时止,未达到预售许可的条件和标准。今年6月,常德市湘拓实业有限公司授意施工方常德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销售房屋,为其提供销售场所,并将其所收的部分购房诚意金用于项目开支。相关证据证实,常德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取了25户业主的购房诚意金,共计50万元。
常德市湘拓实业有限公司变换手法销售房屋,刻意规避违规预售的风险,是一起变相的违规预售行为。根据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拟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50万元,并处以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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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条件。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罗勇 伍胜
编辑:胡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