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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共享汽车也要贴实习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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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常德8月30日(通讯员 何浩 杨文)8月29日,一实习期内驾驶人租用共享汽车未依法张贴实习标志,被交警部门现场查处。

当日,常德安乡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安乡大道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9时2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湘A7W***”的白色共享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年检、保险均在有效期内,但该车驾驶人的驾驶证处于实习期,然而,该车尾部并未悬挂或粘贴实习标志。

随后,民警现场对该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来源:红网时刻常德站

作者:何浩 杨文

编辑:姚晓雅

本文为常德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d.rednet.cn/content/2018/08/30/449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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