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17日讯(通讯员 赵杰)2018年8月3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近年来第一起非法采砂采矿案件,系中央、省、市环境保护重点督办案件,该院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门收案后,快审快办,于8月10日以涉嫌非法采矿罪依法批准逮捕2人,不批准逮捕1人,追捕4人,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人。
长江六大支流之一的沅江流经常德全境,河砂资源丰富,许多商人慕名前来采砂,但是由于河砂与到水利防洪设施安全、主航道航行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息息相关,因此采集河砂前期准备工作相对繁琐。暴利驱使下,部分商人在未具备审批资格的前提下盗采河砂。2018年6月初,雷某、李某、丁某、黄某、曾某、丁某红等6人合伙租用李某的挖沙船,从长沙驶往沅江鼎城区牛鼻滩河段,盗采河砂。他们各司其职,李某负责组织船上工人作业,雷某负责在一旁望风、掌握执法船动向,曾某负责财务以及联系买家,丁某、黄某负责保障船上安全以及挖沙施工安排,船上共雇有水手、大副、炊事员等7人,每到夜间9点即开始采砂,直到凌晨5点才收工。截止到7月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雷某等人疯狂盗采河沙15000余吨,出卖给杨某、刘某、唐某等5人,非法获利23.2万元。
河砂是国家重要矿产资源,非法采砂不仅使国有资源流失,而且会改变江水走势,影响行洪速度,洪水来临时可能发生决堤,严重影响沿岸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无度采砂所致破坏需几代人修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该院充分行使法律监督职权,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为河道治理、沅江生态保护作出应有贡献。
来源:红网时刻常德站
作者: 赵杰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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