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常德4月17日讯(通讯员 陈燕)4月7日上午,清明假日刚过,津市嘉山派出所就接到受害人雷某某报案,称其停放在嘉山街道某新修公路旁的电动摩托车被偷。
通过有效防范和管控,嘉山派出所辖区内四个多月以来未发一起刑事案件。接到警情后,嘉山派出所紧盯现案不放,运用侦查手段,最终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元(男,53岁,澧县人)。4月11日上午,办案民警在王某元家中将其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元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元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陈燕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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