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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交警:辗转四天破逃逸案 严惩肇事者
2024-08-27 15:45:59 字号:

澧县交警:辗转四天破逃逸案 严惩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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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常德8月27日讯(通讯员 涂佳茹)8月15日下午,在澧县甘溪滩镇一弯道路段,一起交通事故引来无数群众围观,肇事驾驶人在撞击轿车后逃逸。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火连坡中队民警不辞辛劳,连续奋战四天将逃逸案侦破,驾驶人已被绳之以法,依法查处。

当日下午16时38分许,该大队火连坡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甘溪滩镇田冲村太青水库弯道路段,一辆小型轿车在途经甘溪滩镇田冲村时,与一辆迎面驶来的灰色微型货车发生刮擦,两车受到不同程度损坏。然而,货车司机在事故发生后迅速逃逸。

接到报警后,中队民警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侦查,由于现场没有目击证人,且被撞车辆无行车记录仪,案件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尽管困难重重,但办案民警并未气馁。通过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并对所有经过该路段的车辆逐一排查分析,一辆车牌号为湘J7MXXX的灰色轻型货车进入警方视线。调查显示,该车行驶证登记在孙某名下。当民警电话联系孙某时,他拒不配合调查。但在多方走访后,民警查清了案情基本事实并立即赶往其家中,于8月19日中午11时成功找到肇事车辆。经查,肇事车辆湘 J7MXXX当天驾驶人为王某,但王某拒不承认涉嫌该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暂扣嫌疑车辆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后经两车受损痕迹进行对比,该车受损痕迹与轿车上的刮擦痕迹完全吻合。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王某对其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该中队办案民警对王某的违法行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民警依法对王某作出了驾驶证记6分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涂佳茹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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