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1月20日讯(通讯员 朱洁敏)“你好,我们接到风险推送,说农产品发票存在‘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农产品供货金额巨大有虚开虚抵’的可能,我们的业务是真实发生的,但这会不会不认可,让我们上‘黑名单’啊,到时候影响贷款可怎么办?”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桃源县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接到桃源县某公司财务的咨询电话。原来,该企业将本该开具给种植大户的农产品发票错误开具给了稻谷烘干作坊业主,发票开具不规范,应予以更正。
“业务要真实,发票开具要合法合规,申报缴税要按时,相关税收风险消除后,不用担心进入‘黑名单’。”税务干部耐心为纳税人解答了疑问,并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管理制度等相关政策进行了普及。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规定,发生偷税、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欠缴税款金额巨大等十一项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将被认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而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也将被认定为D级,成为重点监控对象纳入“信用中国”进行公布,由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同时,失信惩戒机制中还建立了当事人自我纠错的纳税信用修复制度,积极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桃源县税务局将深入宣传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管理制度,通过精准执法、精准监管、精细服务、精诚共治,帮助企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让税收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朱洁敏
编辑:姚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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