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与犯罪嫌疑人戴某军。
红网时刻常德2月7日讯(通讯员 唐立君 杨渊)2月4日,澧县一男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自己将名下两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使用,非法获利3835元的犯罪事实。经查,该起案件涉案金额达158000元。
去年12月,澧县公安局复兴派出所接到线索,一澧县籍男子戴某军涉嫌跑分洗钱活动。派出所民警随即对该线索开展摸排,发现该男子在深圳务工,所长张兴福联系到此人后,通过大量思想沟通工作,耐心讲解从轻处罚法律政策,劝说戴某军主动投案自首。功夫不负有心人,戴某军于今年2月4日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待自己为跑分洗钱团伙提供两张银行卡进行刷脸转账及柜台取现的犯罪事实。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唐立君 杨渊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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