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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征集:汉寿县“中国长寿之乡”品牌标识+宣传口号
2023-08-08 15:30:24 字号:

万元征集:汉寿县“中国长寿之乡”品牌标识+宣传口号

2023年6月15日,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正式授予汉寿县“中国长寿之乡”称号。为进一步塑造汉寿县“中国长寿之乡”品牌形象,深度挖掘汉寿长寿文化底蕴,持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升汉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汉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加快推进汉寿县长寿“IP”商标注册工作。现公开征集汉寿县“中国长寿之乡”品牌标识(LOGO)和宣传口号,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18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团体均可参加。

三、征集内容

1.汉寿县“中国长寿之乡”品牌标识(LOGO)。

2.汉寿县“中国长寿之乡”宣传口号。

四、征集要求

(一)品牌标识(LOGO)征集基本要求:

1.设计的标识(LOGO)要充分体现汉寿“中国长寿之乡”的特色,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要展现长寿文化与汉寿甲鱼、汉寿蔬菜、文旅等产业融合发展,以及“汉寿甲鱼甲天下”“汉寿蔬菜鲜万家”两张闪亮的名片为“中国长寿之乡”创建提供了独特资源等特点;

2.作品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内涵丰富,充分展示汉寿“中国长寿之乡”的品牌特色,辨识度强,便于制作推广;

3.品牌标识设计作品投稿者应提供电子文稿一份,标识需具有强烈的可辨性,便于放大缩小,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制作,并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4.投稿以JPG格式电子版提交,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尺寸),并提供源文件、矢量图(如AI格式文件)等,并附设计说明及创意阐述(500字以内);

5.作品要新近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进行发表或展出,并附有详细的设计创意说明及原创承诺书;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抄袭其他已公开发表的作品或注册商标,在评选结果未公示前不得将作品另投。

(二)宣传口号征集基本要求:

1.宣传口号要充分体现汉寿县“中国长寿之乡”的特色,富有感染力和吸引力。

2.语词精炼,特色鲜明,朗朗上口,易于传播。

3.宣传口号字数不超过10字,对口号内涵及深意进行简要文字说明。

4.宣传口号相同的以电子邮件先到者为准。

5.作品要新近原创,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抄袭其他已公开发表的作品。

五、评选办法

1.经评审确定为“中国长寿汉寿”LOGO标识的作品为采用奖,奖金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另设入围奖2名,奖金各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经评审确定为汉寿县“中国长寿之乡”宣传口号的作品为采用奖,奖金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由获奖者自行缴纳税费)

六、投稿方式

1.应征者将设计作品、联系方式(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手机号等)发送至电子邮箱:hanshouwmb@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汉寿县“中国长寿之乡”品牌标识(LOGO)征集或汉寿县“中国长寿之乡”宣传口号征集;

2.联系电话:0736-2868868;地址:汉寿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二楼办公室(芙蓉西路)。

七、相关说明

1.作品一经入选,版权、著作权等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说明方案。如若主办方需进一步完善或开发、设计周边产品的,获奖投稿者或相应投稿团队应予以配合;

2.参选的设计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如奖金已兑现,须追回奖金。作品若发生版权或其他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3.如不同投稿人所提交作品出现重复,则按照时间顺序,以最先提交作品的作者为准;如同一投稿人重复提交相同作品,则按照时间顺序,以最后一稿为准;

4.应征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应征者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并受其约束;

5.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活动发布的全部内容。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中共汉寿县委宣传部

2023年8月7日

来源:汉寿县委宣传部

作者: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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