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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常德市鼎城+42
2022-11-22 10:29:36 字号:

11月21日,常德市鼎城+42

鼎城区在健康服务管理的人员中发现42例阳性感染者

11月21日,鼎城区在健康服务管理的人员中发现4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均为途经二广高速常德双桥坪服务区外省阳性感染者的疑似关联病例,目前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常德市定点医院。市、区两级疫情防控部门立即应急响应,全力开展流调溯源、排查管控、现场处置等工作。

感染者1,刘某,男,25岁,居住在玉霞街道常沅社区车站巷54号,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9日,10:00-10:30左右到久光百货采样点采核酸(有戴口罩),回家途中到常沅社区金三角超市买面包后回家,18:00-18:20在住所附近散步后回家;

11月20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4:00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

感染者2,陈某某,男,59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墟场,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陈某某作为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近日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易某某,男,54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全家坪村3组,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近日一直在高风险区管控未曾外出。

感染者4,刘某某,女,1岁,居住在郭家铺街道孔家溶社区9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11月19日—20日一直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5,黄某某,女,78岁,居住在郭家铺街道孔家溶社区9组,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11月19日—20日一直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6,梅某某,女,13岁,居住玉霞街道迎宾社区英德巷,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8日,14:00左右出门步行前往鼎城妇幼保健院采核酸,后又去1楼门诊就诊,停留1个小时左右,回家后未曾出门。

感染者7,熊某某,男,75岁,居住玉霞街道鼎城路恒华国际小区(私房),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8日上午居家,15:00左右先后到桥南农贸大市场附近的建设银行、桥南市场建设银行、鼎城路农业银行,全程戴口罩。

11月19日,居家在小区核酸采样,其余时间未外出。

感染者8,胡某某,男,51岁,居住双桥坪镇南洋坪村2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11月19日—20日,胡某某作为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一直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9,王某某,女,52岁,居住双桥坪镇双桥坪社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11月19日—20日,王某某作为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一直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10,王某某,女,58岁,居住双桥坪镇官堰坪村10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王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1,田某某,男,60岁,居住双桥坪镇大龙站社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田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近日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2,邵某某,女,59岁,居住双桥坪镇墟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邵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近日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3,全某某,男,58岁,居住双桥坪镇大龙站社区4组,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全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4,牟某某,男,60岁,居住双桥坪镇全家坪7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牟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5,李某某,男,46岁,居住双桥坪镇南洋坪村10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李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近日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6,费某某,男,49岁,居住二广高速双桥坪服务区,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费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近日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7,王某某,男,65岁,居住双桥坪镇双桥坪社区6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王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8,张某某,男,48岁,居住石公桥镇王家桥村9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张某某作为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近日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19,胡某某,男,74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南洋坪村2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日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20,王某某,男,71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墟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王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近日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21,张某某,女,29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卫生院宿舍,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张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在居住地未外出。

感染者22,周某某,女,80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大龙站居委会林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11月19日-20日,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在家未外出。

感染者23,胡某某,男,58岁,居住双桥坪镇南洋坪村1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近日在家中未曾外出。

感染者24,毛某某,女,59岁,居住在双桥镇大龙站社区5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毛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在家中未外出。

感染者25,杨某某,男,59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全家坪村6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近日杨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26,梅某某,男,55岁,居住在双桥坪墟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日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27,张某某,男,70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南洋坪村9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作为阳性感染者的密接者,近日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28,肖某,32岁,居住在玉霞街道宏泽佳园5栋。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作为阳性感染者的密接者,近日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29,田某某,女,12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官堰坪村6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一直在集中隔离接受医学观察。

感染者30,胡某,男,7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官堰坪村4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医学观察。

感染者31,伍某某,女,69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南洋坪村2组,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伍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32,李某某,女,53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大龙站社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李某某作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33,金某某,男,65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南洋坪村7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金某某作为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一直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34,顾某某,女,50岁,居住在玉霞街道大湖路五交化宿舍。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顾某某近日在集中隔离点接受医学观察。

感染者35,胡某某,男,56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官堰坪村11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胡某某系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6,吴某某,男,7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官堰坪村9组,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吴某某近日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7,李某某,男,56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南洋坪村4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李某某系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在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8,杨某某,女,70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官堰坪村3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39,吴某某,男,13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墟场,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40,王某某,男,68岁,居住在双桥坪镇双桥坪社区11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王某某系高风险区管控人员,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41,王某,女,35岁,居住在双桥坪镇王同庵村10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系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感染者42,鲁某某,女,79岁,居住在双桥坪镇郑家岭社区4组,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鲁某某作为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鼎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鼎防疫要求。外省入鼎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鼎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鼎,在第一入鼎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鼎3天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朋友要关注官方媒体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鼎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来源:鼎级传媒

作者:鼎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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