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5月31日讯(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5月27日,一辆牌号为湘07-N08××的拖拉机不仅货物严重超高超长还违反“限制通行规定”,在非允许时间内驶入城区被常德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民警依法查获。民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日下午15时55分,交警直属一大队一中队警员在常德城区高泗路开展违法整治行动。一辆牌号为湘07-N08××的拖拉机行驶至高泗路口时,由于其“酷炫”的外形被民警依法拦下接受检查。民警对车身货物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装载的是塔吊部件,载货高出车身近3米多,尾部超出车身长度2米多,车上没有设置任何提示警示标志,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经查,驾驶人名叫胡某,当民警查处时还并不认为这样做已经违法。
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违法行为危害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并要求驾驶人卸货转运货物,对其违反“限制通行规定”在禁行时间驶入城区和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刘小满 苏莹
编辑:胡金贵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