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指认非法捕鱼工具。
公安民警讯问嫌疑人。
公安民警下水打捞非法捕捞工具。
红网时刻常德4月14日讯(记者 白玲川 通讯员 罗蓝)常言道: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近日,在津市毛里湖派出所和白衣派出所联合巡查执法时,一男子正在使用“地笼”捕鱼,触碰法律“红线”,将自己“捕”进了法网。
在队伍教育整顿中,津市市公安局强化辖区生态环境的守护,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对辖区内制造、销售、使用的禁用渔具及产品进行全面清查、收缴和销毁,严厉打击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方法进行捕捞,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月25日19时许,在毛里湖派出所和白衣派出所联合巡查至毛里湖镇大山社区毛里湖水域时,远远发现河道里有个人影在水中走动,还不时地收网。民警认定这是在捕鱼,遂兵分两路向目标接近,发现有人正在使用“地笼”捕鱼,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并现场扣押了嫌疑人的作案工具及渔获物若干,由于水中还有“地笼”未收上来,民警考虑到让嫌疑人下河收网可能会逃跑,于是其中一民警脱掉外衣下河走到冰冷的湖水中将另一只捕鱼工具“地笼”捞上岸并扣押。
“我本来打算捕捞一些河里的水产品来吃,想着当天清晨放地笼,晚上天黑时过来收网,应该神不知鬼不觉,不会被人发现。”经民警讯问,嫌疑人欧阳某某如实回答道。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名叫欧阳某某,男,55岁,其在明知道禁渔期捕鱼违法,但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仍抱着侥幸心理趁着天黑来到案发河道进行非法捕捞,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被民警抓个现行。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欧阳某业对自己3月25日晚在津市市毛里湖水域使用“地笼”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欧阳某业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罗蓝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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