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1月2日讯(通讯员 陈曼 覃君玲)近日,石门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九旬老人张某和徐某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原告张某和徐某早年结为夫妻,共生育六个儿子、两个女儿,除有一儿子不幸身亡外,现有五个儿子、两个女儿。现在两原告年事已高,没有基本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并且原告徐某身患残疾,日常生活需要人护理,但是现在除大儿子和小儿子每月支付两原告请保姆的费用外,其余五子女均未承担起对老人的赡养义务。现在年近九十的原告夫妇身体虚弱、行动艰难,本该正享受儿孙绕膝、幸福愉悦的晚年生活,但事与愿违。因为生活得不到基本保障,无奈之下,二位老人只得求助法院。
为了化解矛盾,该院工作人员前往原、被告居住地石门县白云镇青龙桥村进行走访调查,并对原告夫妇的邻居陈某进行询问,了解了事情原委。
为了使两位九旬老人的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得到保障、使两位老人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得到缓解,该院组织了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讲道理、说法律、谈亲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被告做思想工作,也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指出不论出于什么原因,不对老人进行赡养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对的。经过一上午的真情感化,结合子女各自的家庭经济状况,原被告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
“养儿方知父母恩,你们现在自己也有子女了,一定要给孩子们树立榜样,一家人要相互宽容理解、尽心孝敬父母。”调解结束后,办案法官如是说道,在场子女纷纷悔悟,表示以后将善待年迈的父母、履行好赡养义务。一场因赡养老人引发的家庭纠纷终被浓浓的亲情化解,也为社会树立了良好榜样。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陈曼 覃君玲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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