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红网时刻常德10月20日讯(通讯员 徐探)10月20日,常德市桃源县交警大队通报这样一起案件,10月11日,桃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陬市中队接到报警,在木塘垸镇庆兰社区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是一辆特斯拉小轿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在交叉路口因抢道造成。
当日下午,文某军驾驶湘AD611**小型轿车从桃源县木塘垸镇墟场往木塘垸镇桂竹村方向行驶。17时20分许,当文某军行驶至桃源县木塘垸镇庆兰社区10组十字路口时,遇周某全驾驶湘J4605**二轮电动车从左侧直行驶来,因文某军驾驶机动车遇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通行时未避让,加之周某全驾驶非机动车行驶至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导致湘J4605**二轮电动车在路口中间撞上湘AD611**小型轿车左侧车门,造成周某全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陬市交警中队指导员曾萌一行对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取证,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机动车遇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应当避让。”之规定,认定文某军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认定周某全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桃源交警提醒:乡村交叉路口多,且一般都没有灯控,驾车经过时,一定要减速观望,确定安全时通过,切不可怀着侥幸心理抢道。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徐探
编辑:郑江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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