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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消委会第12号消费警示:保险消费种类多 谨慎选购避误区
2020-07-23 15:02:12 字号:

红网时刻常德7月23日讯(通讯员 徐知丽)近日,有消费者向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其多年前在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推销下,购买了的一份人身保险,但购买时保险公司未能提供合同,在即将到保险期限时双方就投保年限产生分歧,造成消费纠纷。面对市场上五花八门的保险种类,常德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按需购买,理性选择,警惕消费风险。

一是要根据需求买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结合自身资产状况、保险诉求等,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筛选购买。对于一些新奇小众的险种,如某些保险公司推出的“1元”起售等,消费者不要仅凭一时兴起投保,要辨别是否为博眼球的营销炒作,是否涉嫌博彩,谨慎选择,理性消费。

二是要认真核查资质。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核实营销员资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保险销售人员推荐非保险金融产品,需提高警惕,查验相关资质。如果由他人代办保险,事后要向保险公司核实,谨防买到虚假保险。

三是要警惕不实宣传。对于诱导投保人“退旧保新”、宣传“一经承保全部理赔”等夸大宣传的服务保证,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还要警惕一些个人或团体以牟利为目的,假借不同身份通过网络平台、短信、微信及张贴广告等方式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信息,以怂恿、诱导等手段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的行为,避免可能带来的风险。

四是要签订正规合同。在购买保险时,不要只听信保险业务员口头上的介绍,要签订书面保险合同。如保险业务员不出示保险合同、保险费率等相关资料的,消费者应拒绝购买。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定要充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尤其是专业性强的格式条款,认真了解产品细则,确认产品属性,了解保险责任、免责范围、退保损失等,避免糊涂签约,充分保障自己权益。

五是要及时依法维权。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后,要确认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完整录入,避免日后理赔时产生消费纠纷。如因保险合同或服务产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向保险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12315热线行投诉,或者到当地消费者组织寻求帮助,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红网常德站

作者:徐知丽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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