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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批先建,治污设施未正常运行,常德这两家企业被罚
2020-06-19 09:26:31 字号:

红网时刻6月19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杨力菲 通讯员 张成 佘冰卉)6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通报了2起环保案例,共罚款企业44900元。据悉,今年来,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新媒体等手段,加大环保案例公布力度,对企业形成震慑,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在常德市鑫旺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中,安乡分局执法人员检查该公司时,发现其建设的年产3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虽已通过第三方专家评审,但未通过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并已开工建设,施工现场未对噪声和粉尘采取污染防控措施,周边群众反映强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2020年1月13日,安乡分局责令该公司完善环评审批手续,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并对该公司处以项目总投资额3494272元百分之一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34900元。

在澧县连群牲猪养殖场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案中,澧县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异位生物发酵床未正常运行,导致部分粪便排放到外环境。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养殖场实施了行政处罚,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1万元整。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杨力菲 张成 佘冰卉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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