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16日综合(常德晚报记者 谭明)日前,常德晚报新闻热线18973610736接到家住鼎城区的陈先生的报料:他因为担心自己的还款能力,趁着手上还有一点结余,便将还有两个月到期的车贷提前还款,没想到对方却收取了自己500元违约金。
2017年4月,陈先生在某汽车4S店,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台某品牌汽车。他通过4S店与第三方金融机构签订了贷款协议。协议约定,贷款期3年,每月20日还款1362元。“也就是说,到今年4月全部还完。”陈先生告诉记者,签完协议,他还向该金融机构缴纳了1400元押金。根据协议约定,待贷款全部还清后,押金返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陈先生担心自己的收入会受到影响,想着手上还有一些结余,于是在2月底,就把剩下的贷款全部还完了。“没想到,却被某金融机构告知,我提前还款已构成违约,要从押金里扣除500元违约金。”
陈先生说,当时确实有些不悦,但是为了快点拿到解除抵押证明,便爽快地交了钱。然而事后该金融机构告知,要等合同期届满后,才能给他出具解除抵押证明。
2月初,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其中提到,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连逾期都能得到照顾,我提前还款难道就错了吗?”
律师杨德君看过陈先生的贷款协议后说,从双方的协议可以看出,双方并未就提前还款是否违约进行过约定,某金融机构收取陈先生的违约金并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即便是逾期还款,如果陈先生有证据证明其不能还款是受到了不可抗力,也可以主张免责。
陈先生多方求助后,将此事反映给了某金融机构的湖南分行。相关工作人员得悉此事后告知会进一步调查。3月13日下午,该金融机构回复,扣除500元违约金一事,已责令相关机构将扣除的钱退还,并将在30天内为陈先生出具解除抵押证明。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谭明
编辑:胡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