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14日综合(常德晚报记者 林毅 通讯员 黄燏 张文权)1月1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按照“文本简洁、易记易行、制定规范、收效明显”的原则组织评审,从各区县(市)及小区推荐的52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遴选出全市“十佳”村规民约和“十佳”居民公约。此外,省民政厅公布的全省110篇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我市共有10个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光荣上榜,常德市民政局、澧县民政局、石门县民政局被评为全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先进单位。
去年,“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全市的热词,我市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我制定、我遵守、我监督、我处罚”评选活动。整个活动历时6个月,经过制定、实施、评选3个阶段。最终,武陵区芦荻山乡观音寺村、鼎城区草坪镇放羊坪村等10个村制定的村规民约被评选为2019年度全市“十佳”村规民约;武陵区府坪街道光明巷社区、鼎城区玉霞街道鼎城社区等10个社区制定的居民公约被评选为2019年度全市“十佳”居民公约。
“此次采取以点带面、全面推广的方式,以简单有效为标准,我们逐一入村进行指导,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武陵区丹阳街道紫桥社区、鼎城区草坪镇兴隆街村等制定的6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还入围了全省“十佳”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6篇优秀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已在湖南经视陆续播出。此次活动有效引导了群众有序参与村(社区)事务和村(社区)治理,加强了居民自治,弘扬了社会正气。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林毅 黄燏 张文权
编辑:白玲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