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询问宋某。
民警查获的宋某、宋某花身份证和购买的两套房产。
红网时刻常德11月21日讯(通讯员 吴林芳 左强)身份证代表着一个人的身份,可是一个人有两张身份证,除了照片相同,其余信息全都不同,11月20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丹阳派出所的户籍民警查处一女子用不同名字同时使用两身份证。
11月20日,家住武陵区丹阳街道紫桥小区的居民宋某来到派出所户籍窗口换发户口本。户籍民警郭岚在核查居民身份时发现,宋某和长沙市雨花区居民宋某花的身份证照片很像是同一个人,但姓名、出生日期、登记住址和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却又完全不同,且两张身份证均在有效期内。
通过进一步核查,户籍民警郭岚还发现宋某持身份证于2009年11月在长沙市雨花区购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房屋,宋某花持身份证于2018年5月在长沙县星沙街道购买了一套126平方米的房屋。此外,宋某还有持身份证购买保险的记录。同样是一个人为什么会同时使用两个身份?面对民警的质疑,宋某最终拿出了两张身份证。
于是,民警将宋某带至所内执法办案区,依法进行询问。经查,现年49岁的宋某是浏阳人,1995年来常德务工,并在当时通过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落户在紫桥小区,并办理了身份证。2005年,宋某去长沙打工,以宋某花的名义投靠丈夫,落户在长沙市雨花区。为图方便,一直以来,宋某都在使用两个身份证。
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罚款的处罚,并收缴了宋某的身份证。
警方提醒,一个人拥有多个身份的社会危害颇多。如:用虚假身份征婚、结婚导致重婚,进行虚假诉讼、作伪证,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身份逃避侦查、追捕等。目前,户籍管理已经全国联网,客观上有效防止了户籍管理者参与居民身份证信息造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将被处200元以下罚款;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购买、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将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从事犯罪活动,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吴林芳 左强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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