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被告人。
红网时刻常德10月15日讯(通讯员 杨鑫)10月15日上午,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常德市法院系统开展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22名罪犯受到法律严惩,3名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次集中宣判活动,鼎城区、澧县、汉寿县、桃源县4家法院共宣判6件恶势力犯罪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人民群众参与旁听。其中,澧县法院审理的陈良仿等6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开设赌场案,主犯陈良仿被判处六年八个月有期徒刑,全案6名被告人被处罚金合计15万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赌资29万元;澧县法院审理的谢浩博等6人聚众斗殴案,谢浩博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两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汉寿法院审理的王艺等3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窝藏案,主犯王艺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受理涉黑涉恶一审案件168件842人,审结143件641人,96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涉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是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举措。以办案成果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奋力攻坚克难,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杨鑫
编辑:郑江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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