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8月12日讯(通讯员 胡浩源 李娟)8月7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挂牌督办的莫大力等3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案由桃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提起公诉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强力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各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起诉书指控:自2015年4月起,以被告人莫大力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谋取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多次采用暴力、威胁或者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20余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垄断渣土、土石方等运输行业,严重侵害多名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严重影响多家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并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立即组建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3.16”专案组,整合办案力量,全面细致深入审查案件,多次就案件定性、证据完善等问题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安排专案组成员奔赴羁押场所提审被告人,力求对案件认定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对犯罪分子既不放过,也不凑数。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胡浩源 李娟
编辑:姚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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