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8月7日讯(通讯员 申珊)近日,临澧某缴存单位职工刘某以异地购房为由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部前台工作人员在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时发现了几处疑点(小户型,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提取金额刚好约等于房价等),便对刘某进行了进一步的口头询问,并告知其骗提产生的后果。但刘某坚持所提供资料均为属实,继续提交了申请。
受理申请后,管理部工作人员立即与开发商以及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得联系,启动全国协查机制,通过发协助调查函的方式争取到其配合。经与开发商核实,其购买房屋的所在小区并无对应的户型和楼栋号,而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表示此楼盘尚未通过综合验收,没有小面积商品房,更没有取得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故刘某所“购买”的房屋并不真实存在,其存量房买卖合同系伪造。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专项资金,骗提住房公积金属违法行为,同时也会严重扰乱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目前,全国范围内都在着重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并与各地的民政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联网建立了全国协查机制,使得骗提行为将再无可乘之机。
临澧管理部也结合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利益、保障资金安全。一是在醒目位置张贴骗提行为处理办法,让缴存职工在办理业务时能第一时间看到违法违规的后果,从心理上形成震慑;并让工作人员在受理业务时,积极向缴存职工宣传骗提骗贷的严重性,营造打击骗提骗贷行为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提取业务“回头看”工作,每月初对已办结的提取业务进行核查,回查大额发票,防止出现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撤销网签备案合同等情况。三是加强系统“黑名单”管理。将有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职工纳入不良行为登记,且五年内暂停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申请。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申珊
编辑:朱志姣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