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调查研究“十一条”
一、加强统筹协调
1.不同市领导到地方考察调研,要避免在时间、地点、线路上过于集中或轮番。除陪同市委书记或上级重宾接待外,市委常委一般不同时到同一区县(市)调研。
2.同一市领导的调研活动,要在内容选择、线路设计、时间安排上加强整合,提高调研活动效率。
二、注重调研实效
3.提倡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调研。
4.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得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
三、减少陪同人员
5.市委书记、市长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市直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4人,区县(市)、乡镇(街道)陪同的负责同志各不超过2人;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区县(市)、乡镇(街道)可各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区县(市)、乡镇(街道)可各安排1位分管负责同志陪同。
6.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减少随行人员和考察点等候人员数量,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
7.考察调研尽可能安排集体乘车(防汛、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可不集体乘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调研活动全程车辆不得超过3辆。
四、简化接待工作
8.市领导到区县(市)考察调研,区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处级负责同志不到车站、码头、高速公路出入口和辖区边界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组织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
9.不得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得安排各类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尽量安排在单位食堂用工作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在市城区考察调研不安排用餐。
10.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调研组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10人以上的,不得超过调研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11.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
来源: 常德日报
编辑:白玲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