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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急管理部已批准刘磊为烈士
2019-03-21 09:28:19 字号:

国家应急管理部已批准刘磊为烈士

红网时刻3月21日综合(常德晚报记者 李萌)“刘磊在入伍前,为人淳朴,善良忠厚,待人热情,大家都喜欢他。”昨日,石门伢子刘磊苏州救人牺牲的消息传到家乡时,社区副书记陈家欣痛心不已。刘磊是家中独子,昨晚,悲痛不已的父母已经赶往苏州。

刘磊于1996年7月出生在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社区。2015年9月,刘磊应征入伍,成为江苏省吴江区盛泽中队一班副班长、四级消防士。

3月19日9时33分,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清溪河新东大桥一女子欲跳河自杀。吴江消防大队接警后立即调派盛泽中队1辆消防车、6名消防员于9时39分到达现场处置。9时41分,轻生女子跳下运河,消防员刘磊、叶勇胜下河营救。9时49分,跳河女子被成功营救上岸,送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刘磊不幸被水流卷入,壮烈牺牲,年仅22岁。

据悉,刘磊入职以来爱岗敬业,救援中勇担重任。先后参加灭火战斗500余次,参加抢险救援200余次,抢救遇险群众120余人,先后2次被评为优秀士兵,多次受到表彰奖励。目前,国家应急管理部政治部已批准刘磊为烈士。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李萌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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