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月17日讯(通讯员 吴林芳 唐立君)为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弱势群体权益。1月16日,常德市澧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检察机关提请对犯罪嫌疑人郑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郑某是澧县某家居装饰中心公司法人代表,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欠下20名工人工资20多万元。
2018年5月22日,澧县劳动监察大队向澧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移送灃县某家居装饰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经民警调查发现,这家居装饰中心公司法人代表郑某雇佣李某、龚某等人进行装修施工后拖欠李某、龚某等人劳动报酬178100元,经县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支付后仍然拒不支付。
经进一步工作,民警查明掌握,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11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郑某雇佣木工李某、崔某、电工龚某、焊接工胡某、油漆工张某、瓦工陈某等农民工给位于澧县澧西街道办洄水桥的某大院餐厅进行装修施工,在工程完工后拖欠李某等人工资103100元。2018年1月30至今,犯罪嫌疑人郑卫军在经县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并送达签收的情况下仍然拒绝向受害人李红书等人支付劳动报酬,且隐匿行踪,不与受害人李红书等人见面。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犯罪嫌疑人郑某雇佣瓦工周某等为其承接的县大汉新城三套房屋、康百合园小区一套房屋、滨江一号小区一套房屋、浦金小区一套房屋、运达城小区一套房屋进行装修瓦工施工后,拖欠受害人周某应得劳动报酬49000元。2017年12月至今,犯罪嫌疑人郑某一直拒绝向周某支付劳动报酬,且隐匿行踪,不与受害人周某玩起躲猫猫,一直不见面。2017年5月,犯罪嫌疑人郑某雇用清洁工刘某为其承接的灃县碧桂园小区开荒清洁作业,在完工后一直拖欠受害人刘某应得的工资26000元,累拖欠工人工资计20余万元。
劳动部门接到报案后,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工人工资,郑某逾期仍未支付,劳动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2月21日,将郑某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近年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愈发普遍,社会影响恶劣。公安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不只局限于惩治和打击犯罪行为,更注重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对劳动者而言,工资被恶意拖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而对于用人单位和包工头,一定要信守承诺,诚信做人,遵纪守法,所作所为不能突破法规底线。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吴林芳 唐立君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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