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现场。
红网时刻常德12月17日讯(通讯员 刘一力 许宏炎)近日,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道路交通安保维稳“百日会战”夜查行动时,通过科学布警、集中优势、快速反应、有效拦截,严格查处,再显威力,在短短一分钟内接连查获2起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
12月14日夜间,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管理中队按照大队统一安排和部署,在市双济路开展道路交通安保维稳“百日会战”夜查行动,当夜19时30分许,执勤交警当场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湘J7P8**的小型面包车的驾驶人李某军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据了解,驾驶人李某军当天刚参加了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的考试,“一把过”的他和几个驾校学车的“同窗”一起吃饭庆祝了一番,想着即将要实际练车,“心急如焚”的他便开起一周前买的二手车面包车,准备直奔澧县小渡口的家。不料,刚上路没几分钟,就被津市交警查获。无独有偶,正当执勤交警进一步了解李某军相关情况时,突然一阵急刹声,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当时31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湘J857**的东风雷诺小型普通客车在检查点北端30米处突然紧急刹车,涉嫌交通违法。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只见车内女驾驶人神色慌张,嘴里不停地碎碎念,“真倒霉,刚出门就遇到交警了……”原来,该女驾驶人刘某华,当天刚参加完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二的考试,虽然顺利通过了考试,但驾校教练说她考试有点紧张,要她多练练车。于是,她便自作聪明的选择晚上人车流量较少的道路开起了自己新买的车“练手”,没想到刚上手就遇到了交警。
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分别对李某军、刘某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津市交警温馨提示:驾驶机动车辆应当依法取得驾驶证,并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无证驾驶人员,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以及基本驾驶技能,一遇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一力、许宏炎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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