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2月14日讯(通讯员 沈成章)12月13日,安乡县检察院公诉部门检察官正在庄严的法庭对一起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检察官依法提出的量刑意见,得到了庭审法官完全认可,罪犯辩护律师赞同,罪犯胡某也当庭表示认罪。
对于刑事案件的审判,以往检察官只负责指控罪名、提供证据,对罪犯的量刑往往由法官最后一锤定音。至于应对被告人判处什么刑罚,则不提出具体意见,最多只是笼统地请求法院“从重”或“从轻”判处。安乡县检察院认为不能再停留在满足于对被告人定罪即可的层面,公诉时应在定罪与量刑两个方面都提出意见。
今年以来,安乡检察院公诉部门试行“求刑权”,在120件案件中对131名被告人提出量刑意见,使被告人上诉率明显降低。
对于“求刑权”制度的实施,法官们认为,公诉人对刑期提出意见为法官量刑提供了具体参照标准,有利于强化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增加量刑透明度,提高服判率。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沈成章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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