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常德11月20日讯(通讯员 刘金伟) 近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接到一名受害人张三忠(化名)电话,感谢检察官依法追诉漏犯,伸张了正义。
今年9月15日,安乡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安乡县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这是安乡县人民检察院追诉的漏犯经人民法院判定有罪的第一起案件。
2017年8月,安乡县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李某军、樊某、李某敲诈勒索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及同案人李某军、樊某、李某均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犯罪嫌疑人周某逍遥法外,也引起了多名受害人不满。为避免遗漏犯罪嫌疑人,确保公平公正,报请检察长同意后,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公安机关对周某及时予以立案并督促依法搜集犯罪证据,移送审查起诉。
负责承办的检察官多次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沟通,核实关键证人依法将周某予以追诉。
今年9月15日,安乡县人民检察院以李某军、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樊某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周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一并向安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安乡县人民法院对四名被告人依法做出了有罪判决。
来源:红网时刻
作者:刘金伟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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