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阶段和公办幼儿园招生优待政策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2.持有常德人才绿卡A、B、C、D类人员子女;
3.我市2022年以来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管子女;
上述人员子女,根据意愿统筹安排就读。
为便于教师工作,在编在岗教师(含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子女可就读父母所在学校。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优待政策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根据意愿,统筹安排就读。
2.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总分加20分。
3.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录取总分加10分。
4.持有常德人才绿卡A、B、C、D类人员子女,录取总分加10分。
5.我市2022年以来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管子女,录取总分加10分。
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在编在岗教师子女(含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可就读父母所在学校。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取其中最高加分计入录取。
三、认定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向相关部门申报,相关部门按程序审核认定后,由市教育局通过“微言常德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四、部门咨询电话
常德市委人才办
0736-7786973
常德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0736-7957572
常德市公安局政治部
0736-7958009
常德市商务局
0736-7266086
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
0736-7618017
来源:常德市教育局
编辑: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