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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红网时刻新闻9月2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杨诗梦 胡燕妮)根据省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及常德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自9月1日起,市本级、武陵区、鼎城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1710元/月,其他县市区调整为1530元/月,月标准分别提高144元和135元。

据悉,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参保缴费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通过“智慧人社”App、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渠道办理失业登记业务,登记成功后,可在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前往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业务。

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文件精神,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来源:常德融媒

作者:姚懿容 杨诗梦 胡燕妮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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