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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红网时刻新闻7月10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谭明 通讯员 姚霏)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动办)、国网常德供电公司共同出台了《常德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我市一直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光伏装机170万千瓦。其中,桃树岗垃圾填埋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0兆瓦已启动前期工作,市直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9兆瓦,待审批后启动挂网招拍程序。此次出台《管理办法》旨在对市域内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项目备案管理、开发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市场秩序管理进行规范,为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规范保障。

据介绍,《管理办法》所指分布式光伏主要是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户用自然人光伏电站、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其中,工商业屋顶和工商业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接入电压上限为35千伏,户用自然人光伏电站的接入电压上限为380伏。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企业或自然人是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承担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等相关环节的企业依法依规对项目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利用既有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开工建设前,项目业主应按照有关规定复核房屋建筑结构是否安全可靠,不得超出建筑物承载能力建设光伏电站。

另外,为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投资业主不得夸大和虚假宣传销售服务,严禁在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居民个人名义进行贷款或变相贷款,保障居民合法权益。

来源:常德融媒

作者:谭明 姚霏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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