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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动防汛 IV 级应急响应

6月17日,省防指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依据《湖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决定自 6 月 17 日 9 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省防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应急响应要求,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灾责任制,坚决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包保责任,及时对防汛抗灾工作作出有效部署。在具体工作上,要突出山洪及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涉水工程防守、城镇防涝等重点,迅速采取有力行动,加强巡查防守、预警叫应和应急处置,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奉永成 范警元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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