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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武陵城区不文明行为曝光(429)

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取决于生活在城市里的每一个人,也许你的一次随意行为,就让整个城市形象受损,整个环境受伤,一个幸福而有温度的城市,需要每一个人用文明行为来支撑。即日起,特设《曝光台》专栏,通过负面曝光,督促整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告别陋习,争做文明市民。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五强农贸市场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五强农贸市场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五强农贸市场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五强农贸市场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五强农贸市场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南坪派出所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南坪派出所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南坪派出所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锦绣朗峰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锦绣朗峰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锦绣朗峰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锦绣朗峰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朗州路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朗州路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朗州路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朗州路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地点:朗州路

不文明行为:机动车人行道违停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建设建(构)筑物、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在店外堆物、经营和作业。在店外堆物、经营、作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在市区内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整洁、美观,禁止乱停、乱放。乱停、乱放交通运输工具,影响城市市容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规授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曹蕙如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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