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30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谭明 通讯员 汪韦韦 文/图)记者从8月29日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获悉,《常德市平安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表决通过。
会议现场。
《条例》采用“小快灵”立法模式,全文共十条1300余字,包括立法目的、职能职责、网格划分、网格力量配备、事项清单、事项处置、信息化建设、考核奖惩及待遇保障、违法责任等内容。
《条例》规定,平安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将实行事项清单制度,主要包括: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采集、登记、核实平安建设网格内的实有人口、房屋、单位和标准地址等基础数据、动态信息;依法排查、上报平安建设网格内社会治安问题和交通安全等公共安全隐患;依法排查、化解、上报平安建设网格内的矛盾纠纷;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基层平安创建和群防群治;组织动员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弱病残、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以及特殊人群提供服务。《条例》明确要求,事项清单以外需要纳入平安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的事项,报平安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组织协调机构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提供业务指导和经费支持。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将《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及时公布施行。
来源:常德日报
编辑:胡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