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22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谭明)12月20日,常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常德市基层治理网格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2014年,常德市开始探索创新网格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四支力量进网格、三张清单考网格、四项制度到网格的“434”网格化管理体系。当前,越来越多的部门、单位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下沉网格,网格管理也出现了一系列现实问题。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制定系统性、针对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加以解决。
今年7月,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委政法委、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市司法局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建立法起草专班,启动立法工作。其间,立法起草专班采取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查阅文献等方式,深入各区县(市)和部分乡镇(街道)开展专题调研,收集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1800余条,并充分借鉴外地立法经验。
《常德市基层治理网格管理条例(草案)》主要涉及了网格管理的定义,部门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职责,网格划分,网格员及网格员的禁止行为,事项清单,违法责任等内容。
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参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常德市基层治理网格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充分审议。接下来,立法起草专班将根据本次审议的有关情况,对《常德市基层治理网格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修改。然后,秉承“开门立法”的宗旨,面向社会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对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为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作准备。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谭明
编辑:白玲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