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红云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挽损10万余元。
2022年8月5日,鼎城区居民熊女士通过某网络平台结识了一名网友,由于二人相谈甚欢,便一直保持着联系。几天后,对方发来一串网址,称自己在这个名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网站上长期购买期货,但近日因工作原因暂时无法接触电脑,请熊女士帮忙通过电脑操作。连续几日,熊女士发现按照对方的指引操作,平均每日在该网站上赚取的钱款竟高达5万元。
就在熊女士为这“高额回报”感到吃惊时,对方以一同投资为名,诱导熊女士向该平台充值,出于信任,杨女士先后向对方提供的账户汇款50余万元。8月28日,杨女士准备从该网站提现时,发现提现失败,账户被冻结,需要缴纳账户资金的20%用来重新激活,联系该网友,对方也只是怂恿熊女士向该平台转账汇款。熊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立即前往红云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联合网安大队、红云派出所、许家桥派出所、镇德桥派出所、石公桥派出所等立刻开展案件的侦破工作,全面了解熊女士被骗过程,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掌握的线索,办案民警发现受害人熊女士被骗的部分资金分别流向陶某(男,25岁,山西省运城市人)、马某(男,51岁,云南省普洱市人)、高某(男,31岁,江苏省连云港市人)、陈某某(女,30岁,山东省潍坊市人)、刘某某(女,26岁,天津市人)等5人的银行账户。
在对案件的层层深挖中,办案民警进一步发现方某某(男,58岁,福建省漳州市人)、杨某某(男,24岁,山西省运城市人)、李某某(男,23岁,江西省宜春市人)、寇某某(男,28岁,辽宁市辽阳县人)、付某某(男,32岁,江西省上饶市人)、王某(男,31岁,辽宁市辽阳县人)、叶某某(男,28岁,辽宁省辽阳县人)等7人均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重大作案嫌疑。
因抓捕对象众多、人员分散,且各地出现疫情,案件抓捕工作极其困难。为及时收网,挽回群众损失,办案民警在掌握大量线索后,远赴辽宁、云南、福建、江苏等多省份,开展案件侦破工作。9月至10月期间,办案民警在持续的高强度工作下,先后确定了陶某等12人的位置,最终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陶某等12人全部抓获。
据调查,陶某等5人在明知“跑分”团伙使用其银行卡是为了给境外从事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洗钱的情况下,仍将银行卡出租、出售。而方某某等7人则明知“跑分”洗钱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抱有侥幸心理,为犯罪分子提供洗钱服务,以牟取高额利益。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陶某、方某某等12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陶某、方某某等12人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鼎城公安
作者:鼎城公安
编辑:吴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