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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市直各单位、全体市民:

  为保障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应急准备意识,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湘发【2002】15号第七条规定有关内容,“每年11月1日为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现将防空警报试鸣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49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的范围

  在全市城区范围。

  三、防空警报试鸣的方式

  预先警报:发现敌空袭迹象时发出的警报。鸣响方式: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三分钟。

  空袭警报:发现敌空袭的明显征候时发出的警报。鸣响方式: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报知空袭危险已经消除的警报。鸣响方式:连续鸣3分钟。

  四、 防空警报试鸣的组织

  防空警报试鸣工作报请常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防空警报试鸣前,市人防办将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过往人员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来源:常德市人防办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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