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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1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石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工作人员 71 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4日。即:25周岁以下(1990年5月4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4日以后出生);

  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3、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现场报名(每名考生每批次限报一个岗位)

  2、时间及地点:

考试批次 时 间 地 点

第一批

(中医医院护理岗位)

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20日(20日下午17:30报名截止) 县卫计局二楼会议室

第二批

(其他招聘岗位)

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17日(17日下午17:30报名截止)

  3、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程序:填写报名表—用人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缴纳报名费100元(仅指报考中医医院护理岗位)—信息采集—报名结束。

  5、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按照招聘方案共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6、领取准考证:

考试批次 时 间 地 点

第一批

(中医医院护理岗位)

2016年7月25日8:30—18:00 县卫计局二楼人事股

第二批

(其他招聘岗位)

2016年8月22日8:30—18:00

  请考生及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笔试(满分100分)

  1、开考比例: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时间及地点:

考试批次 时 间 地点 招聘岗位及笔试内容

第一批

(中医医院护理岗位)

2016年8月2日8:30—10:30

见准

考证

见附表

第二批

(其他招聘岗位)

2016年8月30日8:30—10:30

  3、成绩构成: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4、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义,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48小时之内按程序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范围仅限是否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正确。

  六、面试(满分100分)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与入围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2、时间及地点:

 

考试批次 时间 地点 内容

第一批

(中医医院护理岗位)

2016年8月8日 见准考证

结构化面试

(详见附表)

2016年8月9日

实际操作考核:

①徒手心肺复苏

②静脉输液

第二批

(其他招聘岗位)

2016年9月7日 见准考证

结构化面试

(详见附表)

  3、成绩构成:满分100分。其中,中医医院护理岗位面试成绩包括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结构化面试50分,实际操作考核50分。

  七、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中医医院护理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20%+实际操作考核成绩×20%)

  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2、排名时,如果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护理岗位增加青霉素“皮试”项目,“皮试”阳性者为不合格)。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

  十、递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一、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其中: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对象,由卫计局统一调配聘用单位,不服从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经县人社局审批登记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三、监督

  县人大内司工委、县政协法制群团工委、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四、信息发布

  1、公告通过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门县卫生信息网发布,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等相关信息通过石门县卫生信息网发布。

  2、考生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相关网站,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3、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36-5157329(石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36-5329963(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6-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事业管理股)

  监督电话:0736-5336006 (石门县纪委)

  0736-5012380(石门县委组织部)

  附表:石门县卫计系统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条件一览表

  提醒:附件请电脑打开www.66rc.com输入编号170276查询下载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招聘网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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