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据常德日报讯(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李明好 黄道兵)昨日,记者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汉寿天心农牧有限公司因私设暗管排污,被处以罚款60万元,其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7日。
7月3日,省第四环保督察组在汉寿县检查入湖入河排水口时,发现汉寿天心农牧有限公司存在私设暗管排污现象,当场向县环保局开具问题交办单,要求依法依规从严从速查处。汉寿县政府迅速行动,组织环保、公安、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养殖废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直接外排,利用潜水泵将高浓度沼液通过一条私设暗管,一部分排入附近种植地,一部分排放至高家坝拦水港,最终流入肖家湖,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在查实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后,汉寿县环保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拆除暗管,并对企业处以罚款60万元,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7月7日,汉寿县公安局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总经理姜某、污水处理负责人罗某两人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来源:常德日报
编辑: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