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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区电动车占道行驶令人忧

  日前,市城区龙港路与人民路交会处,有电动车罩着雨棚向前行驶。 李龙 摄

  红网综合 据常德晚报报道

  记者 鲁融冰 实习生 宋一鸣 通讯员 牟建平

  在市城区街头,我们不难发现,不少电动车驾驶人为图方便,骑车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其中最为明显的,要数骑车占用机动车道这一不文明行为。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近年来,我市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约占总量的40%左右。

  现象:骑车变道太随意

  11月14日上午,记者从湖南文理学院驾车出发。沿着市城区洞庭大道由西向东至丹阳路口,记者发现,这段距离里,约有15辆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其中4辆先后在路口闯红灯,有一辆载人的电动车自始至终穿行在道路最中间。行至丹阳天桥附近时,恰逢一辆白色小车左转调头,为躲避这一突发状况,这辆电动车甚至越过双黄线逆行了约20多米远,场面相当惊悚。

  记者观察发现,大多数“骑士”在变道甚至转弯时,根本没有打转向灯的习惯,车上的后视镜也形同虚设。如此随意地占用机动车并变道,让行驶在路上的机动车频频刹车避让。

  “他们骑车左右摇摆,吓得我们开车的人直冒冷汗。”小车驾驶人李立对此颇有怨言,因为就在今年5月、7月,他驾驶的小车就与电动车先后发生过两次刮擦,好在“骑士”均未受伤。

  说法:有时候“逼不得已”

  为什么频频出现电动车占道行驶的现象?记者随机采访了10名电动车驾驶人得知,除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之外,很大原因在于驾驶人自认为安全,低估了交通违法的风险和成本。

  采访中,有电动车驾驶人告诉记者,他们有时候占道行驶是“逼不得已”。譬如说交通拥堵时,电动车就能展现出灵活的优势,因而“骑士”抱着侥幸心理,将安全抛之脑后,穿插在车水马龙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另外,市城区有些路段,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成为停车位,或是当路边出现机动车违停时,他们被逼得无路可走,只好选择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另外,也有被访者认为,当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前者因为属于非机动车,无形中被冠以“弱势群体”的标识,即便是主观上占道违法在先,机动车也应承担主要责任。这一认识势必让电动车驾驶人低估交通违法的风险和成本,也让他们觉得机动车避让自己是理所应当的。

  交警:“骑士”应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对电动车占道行驶的违法乱象,市交警支队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一位民警分析称,这与目前我国法律缺少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的规定有关。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仅有第八十九条对非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处罚的规定,即:“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不可否认,处罚力度不够,起不到震慑作用,也是造成电动车交通违法屡禁不止、交警执法难的重要原因。

  从去年9月起,市城区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每天200余名警力上路劝导和严查。截至今年11月18日,共查处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1万多起。但城区电动车违法行为仍然没有得到根治。交警部门在此呼吁:交通是城市文明的窗口,规范自身的交通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更是我们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义务。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鲁融冰 宋一鸣 牟建平

编辑:白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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