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12月28日,因当事人逃避、消极配合处理,造成我区现场执法查获的部分酒后驾驶、再次饮酒驾驶、无证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案件久拖未裁决。对此,常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执法办案部门已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告知了当事人,并要求其于2022年9月5日前主动到高新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但至2022年9月6日还有部分当事人仍未主动到我队接受处理。为有效化解和规范执法风险,确保执法效果,维护法律权威,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自本公告结束之日起,对辖区内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12月28日现场执法查获的至2022年9月6日止未接受处理的酒后驾驶、再次饮酒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案件(见附表)实施直裁程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5日止,共七天。
二、公告告知期满后,对仍未接受处理的当事人的道路交通违法案件实施直裁程序。
三、缺席直裁后,由当事人承担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交纳罚款及滞纳金等法律后果。
附表:
来源:常德高新区
编辑:黄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