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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常德人结婚、离婚登记可全省通办

红网时刻5月20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吴紫欣 通讯员 董敏)5月19日,记者从常德市民政局获悉,2022年6月1日起,湖南省婚姻登记实行“全省通办”。常德市民可凭借有效居住证,在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离婚登记。

湖南省婚姻登记“全省通办”适用于我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即我省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全省通办”的实施范围如下: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湖南省内常住户口的,可以到非军人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决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亲自到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及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此次“全省通办”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省内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且省内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不同市州的,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同一市州的,办理结(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吴紫欣 董敏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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