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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饮用水水源环境、城乡生活垃圾两条例将迎来首次“大修”

红网时刻12月14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谭明)12月10日下午,《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修订)调研组在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垃圾管理立法调研座谈会,就条例的修订听取市直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据悉,《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也即将启动。

11月4日召开的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89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常德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其中,《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修订被纳入2022年立法计划。这是两部条例实施后的首次大修,也是全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的首次“修法”。

《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是全市制定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8年11月获得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两部法规的出台,分别对于保障全市饮用水安全、提高全市处置生活垃圾的能力和水平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上位法”环境发生变化,国家一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和施行。该两部法规的部分条款出现与上位法嗣后不一致的情形。基于此,常德市决定对该两部法规进行修订。

据了解,12月9日,调研组一行到鼎城区开展了垃圾管理立法调研。10日,调研组一行还先后到市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厂、德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桃树岗生活垃圾填埋场、振华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展调研。

来源:常德融媒

作者:谭明

编辑: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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