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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控制不到位 鼎城一碎石场被罚10万元

红网时刻11月26日综合(常德晚报记者 李龙 通讯员 黄道兵)11月25日上午,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鼎城区郑湾碎石场因粉尘问题被鼎城区环保局罚款10万元,此前,该单位环保负责人张某艳已被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5日。

2019年9月4日,鼎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郑湾碎石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碎石作业区生产时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破碎作业过程中粉尘控制、集中收集处理措施不完备,抑尘、降尘、喷淋等设备运行不正常,未采取控制粉尘、气态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郑湾碎石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8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7条第4款的规定,鼎城区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艳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5日;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的相关规定,鼎城区环保局对该单位处罚款10万元。

来源:常德晚报

作者:李龙 黄道兵

编辑:朱志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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