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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山挖土破坏林地 男子获刑8个月

红网时刻11月1日综合(常德晚报记者 谭明 通讯员 李波)日前,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一男子未经许可擅自开挖林地取土,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去年3月,被告人黄某在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租赁了常德经开区德山街道办事处的一块林地,聘请挖土机挖山取土,以每车土14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从2018年3月到2019年3月案发,其间,常德市国土局德山分局执法大队、常德经开区德山街道农业综合站等部门多次对黄某进行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黄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仍继续挖山取土。2019年3月26日,常德市森林公安局接常德市林业局执法支队移交案件线索后,通知黄某到公安局接受调查。黄某自动到案。经常德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对黄某挖山取土所占林地进行鉴定,所占林地面积为7896平方米,约11.8亩,原有植被严重毁损。

8月16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黄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武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10亩以上林地原有植被严重毁坏,已构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据此,武陵区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黄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常德晚报

编辑:胡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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