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22日综合(常德日报记者 徐睿)8月21日,市人大法制委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第十四次全会,依照法定程序对《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进行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少挟出席会议。
湿地保护地方立法是完善湿地保护法律体系、理顺湿地保护与管理体制、解决当前湿地保护突出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6月19日至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常德市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
罗少挟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条文,防止法律漏洞;二是要明确相关内容,让立法通俗易懂,让群众一目了然;三是法律法规授权要科学,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来源:常德日报
作者:徐睿
编辑:胡金贵